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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唐末藩镇,但是在西欧 > 第四百四十七章 薅薅薅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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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薅薅薅薅!”

    在运河挖掘的长长堤坝上,一阵酷似汤姆猫的惨绝人寰的叫声盘旋在夕阳的天空下,吸引住了元琬的注意力。

    他走近了去,才发现原来是一个奴隶撅断了锄头,试图偷懒被奴友举报了。

    偷懒倒是没什么,奴隶队长打两个嘴巴子就算过去了,可撅断鹤嘴锄,这就不是小事情了,必须得杀鸡儆猴以儆效尤。

    打三鞭对于战俘来说是个倒霉事,但巡视的元琬是看的多了。

    如今,他结束学业,已经成为了官府的九品小吏,但他不是营造司的,而是兵马司的,今日过来就是要检查此地防火、逃奴与残虐奴隶。

    冯森知道他设立的《子女法》(唐朝管奴隶叫子女)虽然对私人奴隶基本没有效用,但至少在官府和少府的王家奴隶中,还是严格要求的。

    比如不得擅自杀奴隶,肉刑要请示等等,而元琬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巡视这个,不过眼前这件事奴隶确实犯错,而肉刑同样请了牌,没什么错处,他便摸鱼溜了。

    不是元琬尸位素餐,而是他最近都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明年春天的科举上。

    根据今年大燕颁布的《求贤科举令》,明年的科举将分为文举与武举,文举自然是为那些教士和乡绅子嗣准备的,而武举却不是为府兵武人准备的,他们自己便能从战场上取得功名,也只能从战场上取功名。

    武举是为了有意从军的文人准备的,具体来说,就是元琬这些人。

    随着人口的增加,冯森治下的八旗数量再一次扩张,预计明年统计之时,能有五十个千户所,如果算上阿瓦尔和斯拉夫游牧这群人,以及正在收尾的西波里安之战,到明年的这个时候,冯森治下的内八旗能达到六十个,而外八旗也能达到二十个。

    随着这两年冯森不断从中原运人,并且汉人在优渥的环境下,几乎两三年就要下一个崽,目前冯森手下的汉人人数已经达到了接近五万人。

    在这五万人中,府兵与预备府兵加在一起总共有五千人,十分之一的汉人都是府兵,这个军事化程度不可谓不高了,冯森这一弄,基本把汉人中的大部分青壮给包圆了。

    剩下的那些身体达不到最低标准的,或者不愿意上战场的,就会进入学堂成为官府小吏,哪怕这两者都不行,最次的也能被发放五六十亩熟田,务农供给生活还是比较容易的。

    不过哪怕冯森政策倾斜,还是有扶不上墙的烂泥或者一心只种田的日子人。

    元琬就是那批进入学堂当小吏的人,不过,他并非达不到府兵的标准,只是他准备的是去考武举。

    武举,是官府给从军文人的优待,因为武举成功后,进入的不是军队,而是军队内部的讲武堂。

    讲武堂出来的,再次的都是个队正,大多数就是管三百人的校尉或者进入千户所当计室文官,当然最好便是进入军机处,平日里负责测绘地图下达命令,战时则进入军队,负责辅助统帅调动和安排。

    这些临时军机行走晋升极快,而且靠近冯森本人,甚至把门下省的权力都挖走了不少。

    一般来说,文举三十人,考《拜日经》和《论语》,然后在赛里斯的《春秋》《诗经》和罗马人塔西佗的《历史》,希腊人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四本书中选一本考。

    教士可以靠《拜日经》《历史》拿分,而普通汉人能靠《论语》《诗经》拿分,当然想要得到一个好名次,那么汉语和拉丁语都得过关。

    不过,到目前为止,科举只举行了一次,那就是三年前。

    那一次,普遍是教士们拜日经高分,汉人文士《论语》高分,贵族乡绅们交白卷,最终结果是教士录取十一人,汉人录取十人,部落贵族等乡绅录取八人。

    这些教士们一步登天,不是进了教行司就是进了中书省门下省,在科举的激励下,出现了大批特殊的教士和儒生,真慧他们一般将其统称为儒学神甫。

    目前冯森的文臣群体分为三类,第一类当然是正统的儒生文士,研读经典,而且唐代儒学不似宋明理学,还带有务实之风。

    第二类便是教士,教士这个群体在克吕尼改革前其生态位有点像太监,他们不被允许生育和传承领地,领地的所有权往往由国王授予,所以不管是中世纪前中后期,都有不少教士在宫廷中任职。

    这些教士大多是在基层干过的,行政同样有经验,在对冯森的政治体系适应一番后,便迅速融入进来。

    第三类便是儒学神甫,这群人既学儒学又学天父,而且他们的身份往往会标榜为儒生平信徒,以规避神贫、守贞等誓愿。

    在这三种人中,由于儒学神甫既通晓西欧社会也懂得赛里斯政治,其晋升速度也是最快的。

    比如如今的教行司郎中史密,他便是儒学神甫,当初他还是一介小吏,居然靠着自学和旁听,精通了拉丁文与汉文,一从乡间调回,便进入了教行司就任郎中。

    其崛起之速,是大多数人完全无法想象的。

    要说元琬自己,他同样学了拉丁文和《拜日经》,虽然不至于如同史郎中那么熟练,但至少能自己书写处理一些公文了,将标准放宽一点,他都算是个儒学神甫。

    元琬的父亲元崇景是一名府兵,他的大哥自然是继承府兵之位,而他自己就得谋出路。

    通过折冲府的测试,当一名预备府兵自然是一个选项,但元琬认为,与其冒着风险,去等不知道何时才能到来的,还有可能错过战争,还不如先走武举的捷径。

    这条路更有效率。

    就像他爹打仗打得风湿年年治年年犯,都六转武勋了,都四十好几了,还是进不去讲武堂。

    但假如元琬能够通过武举,那么他便能进入讲武堂,乃至军机处。

    武举是三年一次,每次仅收录十人,得会李卫公兵法和孙子兵法,得会地图绘制与算术,还有体能测试与个人武艺。

    在体能和个人武艺上,元琬算是不怵,而在兵法上,元琬还算可以,就是算术、逻辑、策问等方面,他还是弱了一点。

    元琬想着这事入了神,不想与一人撞了个满怀,两人都是脚下一滑,摔倒在地。

    “在下神游物外,不想冲撞了仁兄。”元琬没看清眼前大胡子的模样,只是拍拍屁股站起身,向其行了一礼。

    “元义圭!居然是你!”一声熟悉而粗豪的声音让元琬抬起了头,他仔细辨认,眼前这个满脸大胡子,披头散发的人,居然是当年的同窗好友韩汉斯!

    两年前,元琬等人各自毕业,各奔东西,元琬拿着江袭古的推荐信入了兵马司,韩汉斯却不声不响地离开了奉天,不知去了何处。

    元琬还曾暗自神伤,没想到又在此处碰着了。

    “哈哈哈,原来是你,汉斯!”元琬立刻上前,把住了韩汉斯的双臂,“好小子,这两年都去何处了,离开时为何不说一声,喝一杯送别酒再走?”

    “当时,去得匆忙,来不及。”韩汉斯摸着油腻腻的胡子,粗豪地笑了起来。

    元琬佯怒道:“有何事如此匆忙?居然连送个别,喝一杯水酒的时间都没有?”

    “事急从权,事急从权,你看这个。”说着,韩汉斯从腰间摸出了一块牌子,藏在衣袖里,只露出了上半部分。

    元琬两眼一扫,眼神却凝住了:“锦衣,锦衣署?”

    “知道我为何走得匆忙了吧?哦对了。”韩汉斯将腰牌收回,又大大方方地摸出了另一块腰牌,“我现在也是外姓汉人了,现在,我叫韩三保,这还是殿下御赐的名字。”

    元琬知道事情关要,没有继续追问,只是拉住他的手臂:“那正好,你回来了,我叫上几个同窗好友,咱们得把送别酒和接风酒一起办了,不醉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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