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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派去靖港打探消息的部将回来报告说,靖港内江水泛红,几十条残船横于江上,大人座船沉入江中,曾玉小姐恐怕已经……
曾番国听罢,只觉瞬间天旋地也转,不由得往后趔了几步,一下子瘫软在了地上。
他一个劲儿地捶胸自责:“这都怪我,都怪我啊!我不该带玉儿来这个是非窝……这般后果,叫我怎么去跟刘通交代呀……!”
曾番国坐在地上呼天抢地,老泪纵横,部下们使尽浑身解数也未能劝止。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曾番国两战俱败的消息插了翅膀,四天后就飞到了京城。
咸丰皇帝危坐宝座之上,冥思良久。
回到御书房,他立即拟了一道圣旨。
出于敬重,他把这道圣旨给了自己叔伯辈的八旗元老们看了一看。
谁知,当这些八旗元老们看到圣旨时,简直就气炸了肺。
原来,咸丰在旨中只字不提曾番国战败一事,只写着:念伯涵(曾番国字)剿匪有功,今酌赏穿黄马褂,令赏白玉四喜扳指一只,左轮手枪一把。
这些八旗元老们认定了一个理儿:曾番国初战不利,二战再败,就该把他抓到刑部去问罪;皇上这么做,未免有些不明事理了!
于是,他们齐刷刷地跪在御书房外,请求咸丰另拟圣旨。
咸丰小皇帝拉着脸怒气冲冲地从御书房走出,厉声呵斥这些元老们:“好!朕就听你们的,如你们所愿,把曾番国抓来给斩了,然后再派你们去江南和长毛贼拼命!”
一听这话,元老们跪在地上,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缄口不语了。
……
“恩师,皇上赏了!”
李续宾从外面咋呼着跑进院来,手里捧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
“恩师,这是皇上赏给您的……”
曾番国奄奄地躺在躺椅上,无力地挥了一下手,示意李续宾打开。
李续宾打开包袱后,像一根木头桩子似的立在桌子前,一动也不动了。
曾番国撑开一只眼,瞟了一下桌子上的包袱。
包袱里露出一块明黄色布角,没看清楚,揉揉眼睛又瞟了一下——黄布上还有一个黄色疙瘩扣。
“黄马褂!”
曾番国和李续宾几乎是异口同声叫了出来。
曾番国不知从哪来的力气,“腾”地一下从椅子上起来,两步就奔到了桌子前。
“是……是黄马褂!”曾番国双手捧着黄马褂,万分激动地说。
“罕见,实属罕见!自先帝至今几十年来,汉人被受赏穿黄马褂的只有林文忠公一人,恩师您是第二位!”李续宾连连拱手说,“常言道‘乞丐穿了黄马褂,县官见也怕’。恩师穿上这件黄马褂,无异官升两级,您和当朝宰相平起平坐了!”
曾番国脸上的愁云在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迫不及待穿上了黄马褂,又得意地在原地转了几圈,引得李续宾直垂涎。
在包袱里,曾番国又找到了一只扳指和一把左轮手枪。
手枪枪管里塞着一个小纸卷,取开,只见上面写着:伯涵终日奔于沙场,朕尤惦汝之安危,特赐美领事所赠左轮手枪一把,以备防身之用。
“生我者父母,而知我心者……独有圣上!”曾番国抱拳哽咽,“续宾,你去把塔齐布他们都叫来,我们好好庆祝一下……”
“是!”李续宾含笑而去。
不多时,部下们成群结队地来了。
曾番国穿着黄马褂背着手站在门外,昂首挺胸,俨然就是一个“得胜将军”。
在接受了部下们的拜贺后,曾番国被簇拥着到了客厅。
这时候,曾番国发现席上少了一个人——塔齐布。
李续宾告诉他,塔齐布去了六江探听消息。
“不等他了,咱们先开始吧。”曾番国清了清嗓子,在上首坐下说道。部下们见罢,也依次入座。
八仙桌上的七碗八碟着实另曾番国眼花缭乱,肚子里早已是翻江倒海;掐指一算,才想起来自己已经两天未进饭食,这些饭菜对于自己来说,极具诱惑力。
他扔下一句话:“诸位不必拘束,放开吃喝就是了!”
说罢,抄起筷子便从碗里夹了一个“红烧狮子头”狼吞虎咽起来。
部下们见状也都不再拘礼,抄起酒盏便狂饮起来。
一时间,客厅里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酒酣之时,一个人快步向这边走来,等走近了,众人才看清楚,这人原来是塔齐布。
“塔齐布,你怎么才来?是不是你狗日的又逛……逛窑子去了?”一个喝得醉醺醺的部将骂骂咧咧道。
塔齐布没有理会他,直接走到了曾番国的面前。
曾番国醉眼乜斜,笑咧咧地说:“塔齐布,你看看……可就缺你一人了。来来来,罚酒三杯。”说着,他提壶便要给塔齐布倒酒,却被塔齐布制止。
“大人,卑职有要事相告!”塔齐布语气中透着股焦躁。
曾番国立刻醉醒三分,问道:“有何要事?”
“卑职刚从六江回来,长毛贼在那里囤聚了大批粮草,且只有千余人防守。我们下乡去征集粮草,胡南乡绅处处设卡跟我们作对,粮草没征到,我们还被他们给奚落了一番。眼看着我们营中粮草已所剩无几……”
桌上一个部将立刻叫嚣道:“娘巴伢,雪耻的时候到了,咱们到长毛贼那里去征集粮草!”
曾番国醉意全无,有些疑虑地说:“我怀疑这又是长毛贼设下的一个圈套。”
李续宾说:“恩师您想哪里去了,那些长毛贼不会傻到故技重施,我们怎么会在一个地方绊倒两次?”
“大人,有仇不报非君子!我唯一的弟兄就是打靖港时背中三箭而死,此仇不报,难消我恨!”
“就算不能把长毛贼的粮食弄来,咱们也要一把火全给他们烧了,饿死那帮狗杂种!”
“……!”
部将们纷纷打开了话匣子,都强烈要求立即出兵六江。
曾番国此时心中十分矛盾,部将们的话句句说得他热血沸腾。
说句心里话,他恨不得立马就把石达开和李秀成他们抓来给活吞了。
可转念一想,万一这次出兵再有什么闪失,那可是三战三败!
他冥思苦索了许久,终于暗下决心:“娘巴伢,管不了这么多了,长毛贼欺人太甚,不成功,便成仁!更何况如今我有皇上御赐的黄马褂护佑,一定能成功!”
“大人,您别再犹豫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呀!”
“嗯!——我要带着皇上御赐的东西出战!”曾番国咬咬牙,同意了。
部将们一片欢腾,塔齐布走到曾番国身边,热血萦怀地说:“大人,卑职一时诗兴大发,想为我们出征将士赋诗壮行!”
“哦,你一个行伍之人,连童生都没考上,还会作诗?”
塔齐布咧嘴一笑,有模有样地踱着方步吟道:
“靖港耻,马上雪,
我的恨,今儿个灭。
骑宝马踏碎贼窝……”
冥思一下,又云:
“饿了就吃长毛肉,
渴了就喝长毛血。
待从头——从头……
收拾了长毛……见皇上去!”
“好!——好诗,好诗!”
“哈哈哈哈!”
夜色下的江面格外平静,水静静地流着,江两岸是绵延千里的苇子滩,在微风的吹拂下,苇丛里发出????的声响。
“扑棱”一声,一只不知名的水鸟似乎是受了惊吓,像一支箭射出苇丛,惊恐地叫了两声,消失在夜空。
远方开来了一对帆船,黑压压的一片。
船开到这里时,领头的这只大船忽然停住了。
塔齐布一头钻进了船舱,向曾番国汇报情况。
曾番国伏在长案上,穿着黄马褂,左手拇指上戴着白玉四喜扳指,正聚精会神地摆弄着咸丰赏他的这把左轮手枪。
这把枪,曾番国在两年前就见过,它是当年咸丰登基时,M国驻大清总领事呈献给小皇帝的。
据那个M国佬讲,这种枪是他们M国的一个叫柯尔特的人于1835年发明的。
之所以叫左轮手枪,是因为往转轮的弹槽里装弹时必须要把转轮甩向左侧,由此得名。
由于这种枪体积小,结构简单,操作灵活,所以很快就风靡了当时的欧美,许多军官都以拥有一把左轮手枪而感到自豪。
左轮手枪有很多种,那个M国佬说,他送给咸丰的这把是最先进的一种。
此枪全长一尺一寸,紫铜枪身,木质枪托,转轮之中有六个弹槽,可以连发,有效射程三十丈。
当年在朝中听了M国佬介绍了此枪的性能之后,朝中文武百官无不垂涎欲滴,曾番国更是如此。
他压根儿就没想过,自己也能拥有一把这样的枪,更没想过是这一把。
因为据那个M国佬讲,这种枪在清国至多不过十多把,而且还都在各国领事手中。
曾番国一遍又一遍地用手轻轻地抚摸着暗红色的枪身和木质枪柄上雕刻的精美祥云花纹,心里乐滋滋的。
最让他欣慰的是,这枪的枪柄一侧居然还刻着“朕赐曾伯涵”五个小字儿。
他手里把玩着这把枪,心里暗想着:今天,我说什么也得用这玩意儿打死几个长毛贼试试!
“大人,当前夜色正浓,江面上又起了一些雾。白天来时的路有些记不清了……”塔齐布略现窘色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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