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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撩她,诱她,直到失控 > 第170章 绝处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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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嘉珩平静诉说完自己的故事,感觉整个人轻松多了。

    那些不是他的黑历史,而是来时的路。

    “我们在墓园待了一个晚上,你的小嘴叭叭叭叭,主动掏老底把零花钱藏在哪里都告诉我了。”陆嘉珩搂住女人的肩膀,故作轻松说道。

    沈清棠的心情久久无法平复下来,紧紧攥着他的手:“你……就是送我回家的那个小哥哥?”

    “终于想起来了?”陆嘉珩轻笑。

    “不对……那天把我背回家的小哥哥,不是长你这样的。”沈清棠双手在半空中比划了一下,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他瘦骨如柴,皮肤比我还要白,衣服脏兮兮的……”

    不知道是否那场高烧给烧迷糊了,沈清棠对小哥哥的印象很模糊。后来她问了霍婉君,也只说是个脸生的小孩哥,身上脏兮兮的,把她送到家以后什么也没说就跑掉了。

    陆嘉珩心里一阵失落:“我那时候过得不好,瘦得像猴子似的,你记不起来……也没关系。”

    他之前试探过几次,沈清棠一直说没有印象。

    这哪里是没有印象,分明是嫌弃陆嘉珩那会儿矮穷矬。想到这里,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那天回家以后发高烧,反反复复烧了差不多半个月,人都烧傻了。”沈清棠急忙为自己辩解。

    这件事,霍婉君也曾经提起过。她还说医生诊断是急性肺炎,却反反复复发烧好不起来。

    那会儿沈清棠才七八岁左右的年纪,想不起来也很正常。

    “你还记得那天跟我说过什么吗?”陆嘉珩问。

    沈清棠摇头,老实交代:“不记得了。”

    好吧,原来一切都只是陆嘉珩的一厢情愿。这丫头什么都不记得了,对他的初印象还一直停留在登记结婚的那天,凶巴巴的样子。

    “那天是父亲的忌日,我从港城回来拜祭。”

    陆嘉珩说到这里,微微叹了一口气:“你应该迷路了,无意中闯入墓园区。我去了一趟管理处借打火机回来,发现你坐在我父母的坟前,吃祭品。”

    “……”

    沈清棠露出被雷劈的表情,嘴巴张了张,许久说不出一个字来。

    她小时候,这么……不懂事吗?

    “你应该饿坏了吧,吃了一个苹果、两个包子,还把供奉我爸妈的茶水喝了。”陆嘉珩每次想起这件事,觉得挺玄幻的:“我还没开始给爸妈烧纸钱,祭品就被你吃了一半。我过去喊了你一声,什么也没说,你自己就先哭起来。”

    然后,陆嘉珩哄了很久才把小丫头给哄好。

    沈清棠表情窘迫,尴尬说道:“对不起……我对这件事真没印象。”

    这么社死的事情,估计是大脑自动过滤然后屏蔽了。

    “那会儿我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和钱去重新买祭品,你哭完赖着不走,跟我一起拜祭。”陆嘉珩伸手在女人的额头上弹了一下,故作生气道:“我一边给他们烧纸钱,你蹲在一旁吱吱喳喳、十万个为什么,烦死了。”

    沈清棠挠了挠脸颊:“对不起,我那会儿年纪小,不懂事。下次回南城,我买多点祭品当面道歉。”

    说来也奇怪,身边所有人都怕那个时候的陆嘉珩。就像阴沟里的野草,脾气臭、阴狠、冤魂不散。

    小丫头却不怕。

    烧完纸钱,沈清棠也不离开,坐在墓碑前跟陆嘉珩唠嗑。自顾自诉说从小到大的委屈,被父亲强迫做很多不喜欢的事情,说到委屈之处还会偷偷抹眼泪。

    陆嘉珩烦得不行,骂了小丫头几句,想要把她赶走。

    结果被彻底赖上了。

    “你怎么赶也赶不走,说害怕回家会被沈毅打死。”

    “后来下雨了,我带着你到墓园的凉亭避雨。你问我为什么不回家,我说没有家人了。”

    陆嘉珩如今已经能平静面对过去,淡然释怀:“你跟我说,没有家人可以找朋友,或者同学玩。那时候我压根没有朋友,也没有人爱我,日子过得很糟糕。”

    “然后,你对我说了一句话,我至今还记得。”

    沈清棠抱住男人的胳膊,双颊红如熟透的虾子:“我……我跟你说了什么?”

    “你说,不管日子过得再糟糕,这个世界上也会有人好好爱我,也许碰巧只是还没出现而已。”陆嘉珩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有点哽咽。

    失去双亲的时候,他才十岁,一个本该无忧无虑的年纪。

    浑浑噩噩过了几年,奇迹并没有出现,却混得一身狼狈、满目疮痍。

    人走到绝望的时候,容易胡思乱想。

    那段时间,陆嘉珩被一种偏激又极端的念头硬控:死亡,也许是一种解脱。

    他甚至一度认为,母亲当年跳楼自杀是对的。

    因为活下来的那个人,会被仇恨和不公困死,才是最痛苦的。

    那天是陆嘉珩离开南城后第一次回去拜祭父母,他感觉自己再也撑不下去了,想要在拜祭完父母后随他们而去。

    这样,他就能跟父母在天上重聚,再也不会孤单。

    “你告诉我,会有人爱我。”

    “然后,从兜里掏出两粒大白兔奶糖送给我,说下次觉得难受的时候就咬一口。”

    那天晚上下了一场暴雨,陆嘉珩明明自己也冷得受不了,却脱下衣服披在沈清棠的身上,替她遮风挡雨。

    小丫头大概累坏了,枕在他的大腿上安心睡了过去。

    雨下了一夜,十五岁的少年想了一夜,突然就想通了。

    既然连死亡也能面对,为何不好好活下来?

    也许爱他的那个人,很快就会出现。

    然而,天意弄人。

    陆嘉珩把沈清棠送回家以后,才发现这个温柔懂事的小丫头,原来是沈毅的女儿。他们住着大别墅,出入有司机和豪车,还霸占了父亲曾经的公司。

    他不知所措、狼狈逃离,最后辗转回到港城。

    在经历了一段自我怀疑和身心双重折磨后,陆嘉珩在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了洪爷。

    他是不幸,却又是幸运的。

    在人生的每一次重大抉择中,均选对了路。

    “后来的事,你应该也知道了。我从小混混的手下救了阿柒,洪爷为了感谢我打算给我五十万的报酬。”

    “五十万对于身无分文的我来说,无疑是天降横财。”

    “我没要,提出让洪爷给我找一份工作。”

    那时候陆嘉珩才十五六岁的年纪,洪爷也不敢用未成年人。他觉得陆嘉珩身手不错、扛揍,提出让他回去上学,高中毕业后再安排到公司当保安。

    陆嘉珩的能力和眼光独到让洪爷刮目相看。

    一个街头小混混花了三个月时间通过初中入学考试,后来还以全优的成绩上了高中,实现了逆袭。。

    之后更是节节高升,拿到了帝国理工大学的offer。

    陆嘉珩深知,自身优秀才能一步步往上爬,达到自己想要的高度。

    他毕业回国后先在洪爷的公司干了几年积累经验和财富,后来跳出来创业,拉融资,成立智创科技。

    决定把公司总部搬回南城,是两年前的事。喜欢撩她,诱她,直到失控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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